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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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──市司法局党委班子集中开展解放思想讨论活动
为将市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推向深入,按照市委统一部署,4月29日上午,市司法局党委班子成员从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实践出发,深入开展解放思想集体讨论活动,局领导班子成员从思想深处挖根源,向科学发展要成果,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理思路,出谋划,定措施。讨论会由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李林主持,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成员黄藜篥参加了讨论会,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列席了会议。
讨论会上,李林局长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、市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讨论的有关精神,以及市委书记高广滨在长春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,使班子成员充分认清了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,科学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。各位副局长分别从各自工作实际出发,深刻分析了分管工作面临的形势,剖析了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原因,对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,推动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。
局党委书记、局长李林通过回顾我国改革三十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所走过的历程,阐明了解放思想的重大意义,并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,对如何解放思想,推动工作,提出了具体要求。李林局长指出,解放思想作为党的思想路线,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,是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奋斗目标的前提。解放思想的过程,就是总结经验的过程,就是不断修正错误的过程,就是思想创新和开拓新局面的过程。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只有坚持解放思想,才能使工作具有强大生命力。在谈及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,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工作时,李林局长强调,解放思想来之不易,是一个常新常议的永恒话题,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在主观思想上跟上发展需要,在理论联系实际发展创新,努力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。重点是做到“三要”: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。长春市司法局过去五年各项工作之所以取得可喜成绩,是与坚持运用科学发展理念分不开的。“四抓一提高”工作思路,将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,实现了历史性突破。今后工作中,要坚定不移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不动摇,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。领导干部要时刻学好、用好科学发展观,敢于创新,敢为人先,积极主动做好工作,不辜负党组织的期望。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,党委班子团结和谐才有凝聚力,队伍团结和谐才出战斗力,这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性要件。只有做到团结协调,尊重发展规律,适应实践要求,才能达到相互促进、共同发展的目的。要用发展的思维认识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今年是开展“五三一”工程的第二年,即交流提高年。通过交流科学发展经验,我们初步查找出了“人员不适应、经费不适应、工作不适应、素质不适应”等突出问题,对此,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以交流提高为载体,确确实实开拓视野,真真切切增长见识,实实在在受到启发,不断归纳总结,不断改进工作,认认真真解决存在的问题。要努力将自己塑造成为思想型领导干部。解放思想,就要做到敢于思考,勇于打破束缚头脑的条条框框,真正从实际出发,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观察、分析和处理问题,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新见解、新思路、新举措。要坚持实事求是,善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。要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、工作观和政绩观,把工作的出发点建立在解决群众最关心、最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上,兢兢业业干事,勤勤恳恳工作,创造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。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问题,用发展的眼光观察问题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,不断增强忧患意识,做到居安思危,未雨绸缪,妥善应对可能面临的挑战和风险,及时化解前进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,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。
局办公室提供 2009年4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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