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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民事公证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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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办理出国定居、旅行、探亲、留学、劳务输出等,通常需要办理出生、婚姻状况、无刑事处分、亲属关系、学历、经历、职称等公证



1、办理上述公证需先到长春市公证处领取证明表格或在本网站下载,然后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(不得用原珠笔填写),申请人有单位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加意见并盖章;没有单位的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加意见并盖章;村民由村委和镇政府加意见并盖章;办过公证的还需带原公证书来办理。



2、办理上述公证的申请人必须带户口薄、身份证,申请人没有深圳户口的需带原居住地户口簿、身份证和暂住证(暂住时间须满一年);申请人是境外的需带本人护照或身份证。如果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,需提供委托书,委托人的护照或身份证的影印件,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或护照。



3、办理以下公证事项,除必须按上述两项规定办理外,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证件:



(l)办理出生公证,必须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,有出生证的还应提供出生证。



(2)办理结婚公证,必须提供结婚证,以及双人合照两寸黑白照片二张(发往美国使用的4张);如果遗失结婚证,须回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办《夫妻关系证明书》;如果一九五一年五月一日前按照我国民间风俗习惯结婚的,需有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,或村委会和镇政府出具的证明;如果办理离婚公证,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、或离婚调解书;如果办理未婚公证,必须有单位人事部门、或街道办事处、或镇政府出具的证明。申请人已离境的,须提供其出国护照,其中包括出境时边防检查加盖的印章页。



(3)办理无刑事处分公证,必须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,没有单位人事部门的,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证明;如果已离境的申请人办理无刑事处分公证,须提供其出国护照,其中包括其出境时边防检查加盖的印章页;外国人申请办理的,必须有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。



(4)办理学历公证,需提供毕业证。结业证、肄业证、学位证、成绩单的原件。原件遗失的,应向原就读学校申请补发。



(5)办理经历公证,需提供最后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,以及职务的任命书、职称的职称证,申请人档案简历记载影印件(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)。



(6)办理亲属关系公证,据提供申请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,关系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。



(7)办理职称公证,必须提供职称证。



在办理上述公证时,出生,学历、经历、职称、未婚公证必须提供两寸黑白相片三张,到美国使用的公证须提供两寸黑白相片四张。



二、办理国内、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财产继承、财产赠与、遗嘱、遗赠、委托、声明、婚前财产、夫妻财产、离婚财产协议等公证,应提供如下材料:



(一)办理继承权公证



1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(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、骨灰证、火化证明等)、身份证、回乡证。



2、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。如房地产证、存款凭证、股票等。如果遗产在香港的,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。



3、继承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。亲属关系证明(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,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,或村委和镇政府出具证明)。



4、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,应由声明人亲自到深圳市公证处、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。



5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,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,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。



6、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、有效的遗嘱。



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,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,并经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确认;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,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论认证。



(二)办理遗嘱、遗赠公证



1、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,如果立遗病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公证处办理,可由公证员上门办理。



2、提供遗嘱人的身份证、受益人的身份证的影印件,以及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(如结婚证、夫妻关系证明书、未婚、离婚、丧偶等证明)。



3、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,如房地产证,存款凭证、股票等。



4、草拟遗嘱,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,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,可由公证员代书、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或盖章。



5、立遗嘱人死亡以后,受益人应带遗换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。



(三)办理赠与公证



1、赠与人和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,并提供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。



2、提供财产凭证,如房地产证,存款凭证,股级等。



3、填写赠与合同、赠与人和受赠人在赠与合同上签名或盖章。



(四)办理夫妻财产、婚前财产、离婚财产协议公证



办理上述协议必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,并提供本人身份证,婚姻状况的证明(如未婚证明、结婚证、离婚证等),财产凭证(如房地产证、存款凭证、股票等),填写协议书,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。



(五)办理委托、声明公证



委托人、声明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,并提供本人身份证。如果申办委托公证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的影印件,委托事项凭证(如房地产证、股票、存款凭证等)。填写委托书、声明书,并在委托书、声明书上签名或盖章。